一、招聘原则
坚持公平竞争、民主公开、择优录用原则
二、招聘岗位:
不动产登记辅助性公共服务人员 人数:10人
具体要求和工作内容如下:
1、服从采购单位要求的日常工作管理,从事全县自然资源确权、不动产登记等辅助性工作,以及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等事务;
2、工作地点:长丰县北部政务中心窗口(水湖镇)。
三、招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、35周岁及以下(含35周岁),沟通能力强;
2、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,专业不限;
3、熟练掌握办公软件、打字等基本技能;
4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,保密意识;
5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质;
6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、专业能力和道德品行,本人及直系亲属(父母,子女,配偶)无违法犯罪记录(正式录用前进行政审考察)。
(二)不予录用的情形
1、曾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;
2、曾因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,不符合政审条件的;
3、违反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,造成不良影响的;
4、已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
5、有被其他用人单位因违纪解除的情形。
四、薪酬和工作时间
1、人员月工资(含社会保险个人部分)每人 5300 元/月,按月发放;
2、日常工作时间8:30-17:30,双休。
五、招聘流程
1、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2023年7 月30日18:00止;
2、报名方式:自行准备简历,请发简历至邮箱 1518426486 @qq.com;
3、投递简历后会进行汇总初筛;
4、面试地点:根据后期用人部门通知;
5、面试时间:根据简历收集情况确定;
6、面试需提供材料:纸质简历、身份证、学历证书(原件及复印件);
7、具体流程:
7.1面试,海选初试阶段,无比例人数限制;
7.2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法律思维能力、口头表达能力、反应能力、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、综合协调能力、仪表仪态和政策法规等;
7.3面试当日,面试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候考。未按规定候考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;
7.4确定拟定录用名单,由正德人事部于次日沟通录用人员,对入职意向进行确认;并及时反馈至用人需求部门;
7.5联系员工进行入职前材料准备;
7.6正德发送录用通知;
7.7确认入职时间,办理入职手续
以上流程具体时间地点待通知,请求职者保持电话畅通,有未及时联系上而导致未参加的责任自负。
六、特别注意
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,不指定任何代理机构或培训机构,如投简历十日之内无人联系说明未通过简历筛选,正式录用后与正德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本次招聘的最终解释权归正德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。